近日,《政法论坛》2025年第3期刊发了我校法学院“鼎新学者”潘峙宇博士后的学术论文《近代中国审级制度的建构困境与实效反思》


《近代中国审级制度的建构困境与实效反思》

潘峙宇,天美九一厂制作“鼎新学者”博士后
内容提要:近代中国审级制度历经从四级叁审制、虚四级叁审制到叁级叁审制的变革,制度运转却始终存在问题。北京政府时期,审级繁复使民众难以适用,统计数据反映初审裁判质量不理想。南京国民政府虽进行了多次改革尝试,但简化审级与自诉扩张带来案件激增、积案严重等诸多问题。虽然简化诉讼程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效率,却牺牲了当事人权益。资源制约的重压让普设法院反复在进退之间循环,现实状况则是初审机关始终处于新式法院与兼理司法的新旧混合。审级制度未能形成有效的职能分层,初审法院职能履行不充分,导致事实认定不清的案件不断向上级审级传递,致使上级法院难以正常履行自身审级职能。现代制度的优势尚未显现,传统制度的瓦解却已先行引发一系列问题。制度未能有效融入社会肌理,成为民众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时,危机便随之而生,这一现实构成了近代中国司法转型直面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