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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对于做好2012-2013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30日 09:37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3-09-30 09:37  点击:2475

       本次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必须通过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组织开展,并通过SAIS系统进行操作。根据《吉林大学本专_x0008_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吉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操作指南》的要求,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学院制定了《法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请各班遵照执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月24-9月30制定《法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成立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年级评价小组、班级工作小组。

2.10月8,召开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培训会,布置相关工作。

3.10月910月10,学生根据自评参考指标在网上进行打分,根据组评指标进行申报,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审核并赋分。

4. 10月1110月13,公示组评打分情况,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5.10月14—15日,年级辅导员进行师评和净加减分项目赋分。

6.101618日,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叁天。

7.1019日—24日,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将数据输入SAIS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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